首 页
办事指南
在线申报
互动交流
网上查询
下载专区
场景服务
在线访谈
--请选择栏目--
财政邮箱登录
|
|
|
|
当前位置:
公众服务
>
>
>
政策解读
>
文章内容
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更新日期: 2018-04-10 11:48:50.0 访问次数:14171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公文号:赣财法〔2018〕21号
字号:
大
中
小
各设区市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省直管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号).pdf
江西省财政厅
2018年4月9日
财经相关网站
各省财政网站
本省各厅局网站
本省各市级政府网站
本省各县(市\区)财政局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隐私声明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网站安全
江西省财政厅版权所有
会计咨询电话:0791-87287612   政府采购咨询电话:0791-87287505  
更多服务电话>>
网站技术维护电话:0791-87287560   
网站备案号:赣ICP备17015646号
赣公网安备 36010302000118号  政府网站识别码:360000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