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防范财政资金安全风险,景德镇市财政局联合人民银行景德镇市中心支行下发了《关于清理规范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通知》,对市本级预算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清理。目前单位自查工作已经结束,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对账户清理工作高度重视,市政府分管领导参加清理工作动员大会,并对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形成了全市上下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
二是全面自查。参与自查的单位既包括市级预算单位,也包括使用了财政资金的工程管理项目部等临时机构。据统计,共有94个部门、365个预算单位单位、58个临时机构进行了自查,自查面达到了百分之百。
三是措施得力。为扎实推进清理规范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市财政局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强制度建设,联合市人行制定了《景德镇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为清理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提供了制度保障。对市级预算单位所开设的银行账户情况进行了事前梳理,为指导预算单位自查提供了依据。积极与各商业银行协调沟通,确保预算单位拟撤销的银行账户能顺利销户。
四是成效显著。从自查情况来看,各部门和单位对这次清理规范工作高度重视,不少部门也借此机会摸清了部门所属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情况,出台了相关管理制度。为确保自查情况真实性,各单位领导对自查情况签署了责任承若书,自查效果明显超出预期,单位自查撤销的银行账户达到总量的10%,对需保留的专户,各单位均提供了政策依据或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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