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保障方面:扩大农村低保范围并适当提高财政补差标准,增加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对象,对农村五保和低保户住房维修改造进行补助,增加农村离任老村支书、村主任生活补助。提高城市低保财政补差标准,增加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金补助投入。资助农垦企业务农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农垦企业基本运转;提高国有农场、林场、水利困难企事业单位中未参加养老保险且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低的退休职工的生活补助水平。对边远地区教师发放特殊津贴。设立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增加救灾救济专项资金。设立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和经济适用住房专项资金。
医疗保障方面:将农民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并提高补助标准,将新增农村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农村医疗救助范围,将城镇居民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资助国有及国有控股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扩大计划免疫规划范围。设立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及药品快速检测专项资金。增加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
教育保障方面:提前一年达到中央要求的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增加全省公办高校生均经费,并对财政拨款水平较低的给予适当补助;增加全省中职、技校生均经费。向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全面落实城乡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对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进行补助,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增加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对全省盲聋哑等特殊教育学校给予补助。采取奖励方式支持各地化解农村“普九”义务教育债务。
农业农村方面:增加农村公益事业、农业产业化和水利设施建设投入,设立基层农业技术服务专项经费,对农业政策性保险保费给予补贴。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提高纳入补偿范围的公益林补偿标准,对五大河流源头、东江源生态保护做得好的地方和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先进县进行奖励,设立林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县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等。
文化体育事业方面:对县级文化馆、图书馆维修进行补助,设立基层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维修专项经费,支持基层文艺创作与繁荣工程建设,支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支持基层群众体育健身场所建设。
公共安全方面:基层政法部门五项专项经费和中央政法项目专款配套资金由省财政负担,对基层法院诉讼费标准降低和基层检察院办案经费给予补助,对基层公安民警单警配备及办案经费给予补助。
基层组织建设和财力保障:略